新丰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简报第7期

作者:原创  信息来源:本站  发布时间:2018-06-21  浏览次数:159 [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]

端午夜间“扣押”车辆   “老赖”还敢不还款?

  又是一年端午时,情浓粽飘香。每逢佳节来临,大家都想回家团聚,人之常情,但是“老赖”想回家相聚?没商量!


  端午节假期第一天晚上,新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,快速出击,成功在新丰县城某住宅楼下扣押一名“老赖”的车辆。

  据了解,被执行人黄某因交通事故将申请执行人郑某撞伤,法院判决黄某赔偿郑某1.6万多元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黄某仍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。经全国法院网络系统查询,被执行人黄某无银行、证劵、工商等登记信息。521日,执行法官除依法查封黄某名下一辆比亚迪小轿车外,再也无法查询到黄某的下落及其他任何财产线索,案件就此搁置。

  616日下午5时,正在准备晚饭的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郑某提供的线索,郑某称在新丰县城某住宅楼下看到黄某的车辆,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放下手上的家务活,向院领导反映情况后便与其他干警一起前往该住宅楼。黄某得知执行法官前来扣押车辆,立即弃车而逃。为此,执行法官依法及时制作执行裁定书,并将车辆扣押到本县车辆保管场。随后,还没等执行法官将扣押的车辆作进一步处理,黄某已迫不及待向执行法官致电,电话中黄某认识到自己“赖账”行为的不应该,并表示将积极偿还欠款。

  619日,黄某主动到法院缴纳了执行款。鉴于黄某规避执行的行为,法院向黄某开出了“罚单”,作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。罚款决定宣读后,黄某表示接受处罚,并于620日上午如数缴纳了罚款。

  今年以来,新丰法院全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,无论夜间、周末还是节假日,执行干警的身影都会穿梭在执行局办公室和执行现场,不仅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、提高执行绩效,更是为了穷尽措施执行财产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。